学文明规定,建文明单位,促文明建设
厦门鲁班源集团开展学习《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文件精神
4月10日下午,为了更进步一步落实广泛开展《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做到人人皆知,掌握了解《规定》的实质规定内容,党支部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管理人员通过公司制订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文件PPT观看学习。
会上,白春杨书记对建设系统文明单位广泛开展《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学习实践活动做了重要指示,他要求:一是党员要走在群众的前面,不仅要积极学习《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精神,还要做宣传员,广泛深入宣传《规定》的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而且要带头做好文明规定,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共产党员的文明素质。二是要在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深入贯彻执行;三是要求集团文明自愿者走上工地和公共场所参加文明督导活动,做文明建设带头人。
党务工作者陈爱卿为大家宣读《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文件。
通过学习,党员们进一步提高了文明意识,大家表示:湖里区建设系统制定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员要努力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做一个有思想觉悟有道德水准,有文明素养特区人,为实现中国梦,建设美好社会作出新贡献.